市民來件稱現在慢性病申報政策是什么,鄖陽區慢性病申報為啥只報當年住院的?
鄖陽區醫保局回應:根據《十堰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慢性病暫行辦法》(十人社發〔2017〕80號)文件要求,門診慢性病申報需提供近一年來與所申報慢性病病種有關的參保地最高級別協議綜合醫療機構的診斷依據,由于近一年的住院資料更能準確反映患者當前的病情程度,且防止患者重復遞交住院資料,加大評審難度,故我區在申報2021年慢性病時要求提供2020年當年的住院資料。每年慢性病申報時間為11月1日-12月20日,您可在住院當年申報慢性病。咨詢電話0719-7228711